【本報訊】坐擁逾10億元身家的大富豪夜總會創辦人羅焯,03年12月車禍受傷後展開索償。羅焯指稱他受傷需告兩年病假未能工作,向導致意外的對頭車女司機申索約1,000萬元薪金損失,欲在審訊時呈上會計師專家報告,但遭辯方質疑及反對,法官押後判決。
辯方指如常返工
代表羅焯的資深大律師指出,羅為大富豪夜總會的控股公司及另一間內地房地產公司的受薪董事,意外受傷導致他需告兩年病假,損失近千萬薪金,由於公司出現虧損,羅有注資入公司,故呈會計師專家報告可協助法庭。
辯方質疑,指羅病假仍如常返工,其信用卡月結單可顯示,他病假期間幾乎每天到工作地點附近一間食肆享用午膳,又指相關的財務安排只是騙人策略,案件只關乎其證供的可信性,毋須專家報告。
羅焯(67歲)指稱於03年12月13日乘坐豐田私家車,行至九龍塘會外,遭女被告陳鳳鸞(譯音)駕駛的積架房車越線迎面相撞釀成意外。
案件編號:HCPI7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