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毅進畢業、立志投考警隊的18歲青年,遭一名商人飆車衝紅燈撞致拋上半空,翻幾個觔斗後墜落地,青年因傷重不治。涉案商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辯稱因一時不集中精神留意交通情況,導致奪命慘案,對死者及其家人致深切歉意,終被判囚八個月。
案情指,報稱從事汽車音響生意的被告李少文(37歲),於去年7月3日晚上,駕駛一輛本田思域私家車,以時速80公里駕駛,經過屯門青山公路與福亨村路交界時,衝紅燈撞倒一名18歲青年何炳文,將他拋上半空,翻幾個觔斗着地,何送院五天後傷重不治,當時路面車速限制為每小時70公里。據案件主管稱,死者案發時剛完成毅進課程等候公佈成績,他曾向父母稱立志投身警界。
案件編號:DCCC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