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現場睇水被告爆料<br>圖劫解款三犯另涉搶劫燒車

負責現場睇水被告爆料
圖劫解款三犯另涉搶劫燒車

【本報訊】灣仔新鴻基中心滙豐銀行附近日前發生企圖搶劫解款案。三名青年涉嫌利用胡椒噴霧向解款員施襲,企圖搶劫240萬元現金,被即場制服。警方事後拘捕兩名成年男子,涉於現場「睇水」及聘用該三名青年犯案。五人昨日一併押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披露三名青年懷疑另涉扑頭劫案及燒車案。

四度到現場探路

五名被告:首被告黃德權(17歲)就讀中四、次被告姓陳(16歲)及第三被告林邦駿(17歲)均無業、第四被告朱志坤(30歲)任職裝修工人、第五被告陸裕永(25歲)任職營業經理。五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搶劫罪名,暫毋須答辯,還柙至下月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
控方指出,案發於本月7日凌晨3時許,首、次被告在新鴻基中心1樓平台守候,待解款員準備將240萬元現金送往滙豐銀行櫃員機時,首被告以化學噴霧施襲,早已埋伏的探員即時制服兩人,並拘捕坐在租用的士等候接應逃走的第三被告,同日,於馬鞍山地區拘捕第四、五被告。
警誡下,第四被告向警方承認在現場「睇水」,首三名被告則指是第五被告僱用他們犯案,事前曾四度到現場探路,並透露三人牽涉另一宗發生在今年4月的扑頭劫案,更指第五被告也有份參與。首、次被告另指出,曾按第五被告指示,於03年縱火燒毀一輛平治汽車,第五被告則推說有其他人僱用首三名被告犯案。
案件編號:KCCC345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