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應屆會考生寫信問我,怎樣可以在報紙副刊寫專欄,以增加人生經驗。
類似信件,隔些日子總能收到幾封。暑期前,則是學生問這類問題的「高峰期」,曾有學生說,希望在暑期覓一份與眾不同的暑期工:在報章寫專欄過把癮。
抱着玩票性質的寫作,無助增加人生經驗,相反,有了一定的人生經驗,洞悉世情,凡事有獨特見解,再加上良好的文字能力,才是成為一個作家的必要條件。
去年這個時候,有個人問我,怎樣可以得到出版社的合約出書?我用我自己的經驗告訴他,把書寫出來,然後投往出版社。他權衡之後,覺得風險太高,「如果我辛辛苦苦用了兩個月時間寫出來,沒有一間出版社肯出,豈不是白費心機?」
問以上問題的都是學生,我不知道現在的孩子是怎麼了,未曾付出先問收穫,這已經不是寫作的問題了,這是做人的問題。
他們其實連自己是不是真正喜歡寫作也沒弄清楚,我猜,他們喜歡「作家」這個身份遠甚於寫作。
事實上,作家生涯絕非他們想像的那麼風光,這個行業絕對是收入與付出難成比例的。一本數萬字的小說,寫作時間也許是一兩個月,但經驗和閱歷的累積,文字的磨礪,需時則難以計算。出書之後,更要獨立面對售書壓力。如果不是癡心眷戀寫作,是很難堅持下去的。
前幾天看朱德庸漫畫《作家的四種自殺方式》,上吊、跳樓、服毒外,繼續寫作是自殺第四式,實在是對這個行業的極好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