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底將軍澳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無載客新巴於十字路口狂撼城巴車頭,造成兩死17傷,死者為一對準備出席婚宴的婆媳。新巴司機涉嫌未有在讓線位停車而肇禍,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名,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表明會爭議警誡供詞內容,並會聘請外籍大律師辯護。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進行預審。
被告譚國財(30歲),巴士司機。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14日,在將軍澳翠嶺路與寶順路交界的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公共巴士,導致魏秀琳及蔡孟樺死亡。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候審。
案件編號:KTCC35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