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什邡市人民法院近日在臨時搭建的「帳篷法庭」公審首宗趁災犯罪案件(圖)。被告毛方林為綿竹拱星鎮人,因逃避地震到紅白鎮,見鎮中民房商舖大多倒塌,便趁無人之機,於5月13日至16日在倒塌民宅商舖盜取現金、手機、數碼相機、電單車及大量首飾等,合共19,000多元人民幣。16日他逃離震區時被警方拘捕。法院以盜竊罪判他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及罰款,並追繳贓物。 中國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