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酒店男職員結婚在即,於寓所附近非禮女童,認罪後遭還柙,導致婚禮告吹。涉案準新郎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接受判刑,主任裁判官林偉權直言他的行為不正常,判囚亦不為過,但相信他需要輔導多於懲罰,故判他18個月感化令。準新郎聞訊後,即時在法庭上露出笑容,向裁判官高呼「我願意」,語氣儼如正在婚禮中宣誓。 記者:楊家樂
報稱於君悅酒店任職店舖助理的25歲被告陳志行,早前獲准保釋,昨日開庭前獨自坐在旁聽席的最後排,一直愁眉深鎖,表現緊張,直至得知不用判監時如釋重負,而庭上十多位親友亦同一時間站起,陪同被告離開法庭。
婚禮及婚宴告吹
裁判官表示,雖然被告認罪兼無案底,但罪行嚴重,「判你入獄都不為過」,又指「你嘅行為絕對唔係正常,正常嘅人飲醉酒都唔會咁做」,鑑於感化官所撰報告正面,遂依從建議判被告感化,並循例問他是否接受。被告立即喜上眉梢,立正高呼「我願意」。
被告於本年3月30日因非禮一名14歲女生被捕,至上月7日提堂時承認一項非禮罪。他親自求情指自己婚禮在即,惟未婚妻及家人對案件均不知情,要求輕判,裁判官最終將他還柙候判,令他於同月9日的婚禮及在尖沙嘴海港城鴻星海鮮酒家的婚宴告吹。可幸未婚妻對他不離不棄,更為他親撰求情信。
案情透露,女事主於案發當日約凌晨12時50分,獨自前往其男同學位於寶林邨寓所。被告緊隨女童衝入升降機,並於二樓離開。當升降機到達5樓後,事主步出向男同學單位進發。此時被告突從後偷襲事主,伸手向前撫摸事主私處及強吻她臉頰。男同學驚聞事主呼救,開門喝止被告。被告見狀拔足逃跑,最終在街上遇上巡邏警員,束手就擒。
案件編號:KTCC27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