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仔」指使打「肥佬黎」<br>工人認收錢行兇 官判監四月

「馬仔」指使打「肥佬黎」
工人認收錢行兇 官判監四月

【本報訊】署名「肥佬黎」寄信侮辱東方報業集團馬氏兄弟罪成的男子蔡龍安,在案件裁決前一晚,在北角寓所附近遭三名男子伏擊,同行胞姊護弟亦被毆打頭部,由途人協助擒獲其中一人。被捕男子稱受友人「馬仔」指使,收受6,000元施襲,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擊及普通襲擊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斥被告負責執行有預謀的襲擊行動,判入獄四個月。

裁判官指斥今次襲擊事件經策劃,被告負責執行,屬不可接受的行為,須判即時入獄。被告黃金勝(44歲),報稱裝修工人,有九次刑事案底。控罪指他於本月2日,在北角糖水道襲擊蔡龍安(39歲)及其胞姊蔡美清(44歲)。案件主管昨表示由於涉及另兩名在逃人士,會繼續調查案件。
辯方求情稱,被告被捕後與警方表現合作,他急需金錢迎接內地妻子來港定居,希望獲輕判。

「馬仔」允付6000元

案情指,蔡氏姊弟在北角春秧街經營海味店,案發日晚上8時許,兩人收工回家途中行經糖水道,被告連同兩名男子不發一言,突從後出拳及用硬物向男事主施襲,女事主上前阻止被告,遭被告拳打頭部數下,她於是大叫求救。三人四散逃走,被告沿馬寶道逃去,事主姊弟窮追不捨,經途人協助將被告制服,警員到場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供出案發前一天,接獲友人「馬仔」來電,指使他襲擊男事主,承諾給予他6,000元報酬。被告在案發日傍晚,會合另兩名他不認識的打手,先收200元定金,便跟着兩人向男事主施襲,但他不知襲擊的目的,並未能提供有關「馬仔」的詳細資料。事主姊弟被送院檢驗,男事主左眼瘀傷,右上唇擦傷、左耳及上背部紅腫,其姊頭部則出現腫痛。
男事主蔡龍安於去年6月30日至7月12日,被指署名「肥佬黎」向東方報業集團寄出四封信,信中表明會用四招對付馬家,如挖馬家山墳破壞風水,將馬家早年的反共資料交給共產黨,又將以住在台灣的馬氏兄弟父親引渡回港受審,及訓練另一名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的馬照聲學會製造炸藥炸馬氏家人等。案件於今年5月2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事主受襲後次日負傷出庭,被裁定四項投寄淫褻、不道德、不雅、令人反感的信件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兩個月,但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ESCC2855/08

事主蔡龍安遇襲左眼受傷,日前負傷出庭。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