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高法院昨日駁回前總統陳水扁「柔性政變」說訴訟案上訴,扁敗訴定讞,需向原告連戰、宋楚瑜各付新台幣1元,且要在3家報紙刊登道歉啓事一天。扁辦公室回應稱「尊重但遺憾」。2004年11月立委選舉期間,陳水扁爆料指有人暗中「柔性政變」,引起連宋不滿,提出民事訴訟,一審判連宋勝訴後扁上訴,去年底高等法院維持判決,扁又上訴至最高法院。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