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文員涉在網上發佈疑似藝人淫照案,早前淫褻物品審裁處已將其中84張涉案照片評定為淫褻物品,該文員否認三項發佈淫褻物品罪名,由於案件涉及網上罪行,案件安排由總裁判官唐文主審,7月21日轉九龍城裁判法院一連三日審訊,控方屆時將傳召7名證人作證。 被告郭鎮瑋(24歲)被控於今年1月29日至2月6日間,在香港發佈84個淫褻電腦圖象,昨再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繼續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9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