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被印傭偷卡一身蟻<br>「估唔到銀行追我錢兼計息」

僱主被印傭偷卡一身蟻
「估唔到銀行追我錢兼計息」

【記者張文傑報道】一名滙豐銀行客戶被家裏印傭盜用信用卡及密碼,透支提款3,000餘元,該印傭稍後雖被落案控告偷竊罪,但銀行引用信用卡條款,指事件是因客戶「疏忽」引致,即使客戶在非自願情況下洩漏密碼也要負全責,清還本金連利息及手續費逾4,000元,客戶認為極不合理,堅拒還款。法律界人士提醒市民,銀行多數在信用卡條款列明有關細節,保障銀行,市民申請前應看清楚,以免出事後要無辜代還債。
遭滙豐追數的方女士,從月結單發現一筆由櫃員機透支的不明來歷欠款,與丈夫商量後,懷疑是印傭所為,遂報警求助。經調查後,警方落案控告該印傭兩項偷竊罪。「我唔知個印傭係咪睇過我啲信而知道提款密碼,我後來炒咗佢,而警方話佢𠵱家已經坐緊監,但估唔到滙豐銀行之後就追我錢,兼計足利息、手續費一共4,096蚊。」

條款列明須負責

她認為自己是受害者,至今仍拒還款,並考慮向金融管理局投訴。金管局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滙豐發言人表示,對事件非常遺憾,但根據條款持卡人確須為此負責,不過,在特別情況下,銀行可酌情豁免其透支手續費。
律師鄧達明表示,此情況與信用卡被冒簽不同,銀行早已列明卡主如在不知情或被威迫的情況下,被他人以正確密碼提款,仍須承擔責任,故很難「拗得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