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腦技術員與在內地結識的第二任妻子離婚後,為了追討30萬元,竟兩度在她住所外街頭張貼其裸照,逼她現身還債。技術員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郭偉健斥他在裸照寫上「五年痛苦……慢慢還給你」的字句,令事主驚恐,罪行嚴重,判監無可避免,將他還柙至6月17日判刑。
被告郭遠昌(55歲),現為機電工程署合約維修技術員,月入九千元,昨承認一項刑事恐嚇及兩項展示不雅物品罪名。案情指,事主(36歲)為被告第二任妻子,二人於98年在深圳認識,翌年結婚,誕下女兒,母女及後來港居住。惟夫妻於去年初離婚,事主搬到屯門寶田邨居住。
想逼對方現身還錢
今年2月28日及3月20日,管理員及途人發現共50張女事主的裸照張貼街頭,寫上「xxx還錢30萬元……xxx玩我五年,你這一生要付出代價和痛苦,慢慢還給你,你個女不是我骨肉,你哋帶走她!」
被告警誡下向警方表示,裸照是五年前在事主同意下拍攝,05年事主的兄長向他借了20萬元人民幣,同年事主從他銀行戶口提取10萬元人民幣,他只是想逼對方現身還錢。
律師求情稱,被告首任妻子離婚後帶兒子移居美國,被告感到遭事主欺騙感情,現明白用錯方法追債,懇求輕判。
案件編號:TMCC19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