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拖艇費五女求救遭警誡

拒付拖艇費五女求救遭警誡

【本報訊】6名13至16歲少女,昨午聯袂在大埔踏單車後餘興未盡,再往大尾督租舢舨遊玩,當中5人租了兩艘舢舨出海,划至離岸50多米遠,詎料聲稱體力不繼要求艇家將兩艇拖回岸邊,但因不願支付拖艇費而致電警方求救,水警輪、消防潛水小艇、救護車等趕往救援途中,艇家息事寧人已將兩舢艇拖回岸邊。事後艇家和少女均遭警方警誡,指浪費警力。

乏力再划艇家索費

涉案5名少女年齡由13至16歲不等,另一人因負責看管駛來的單車,故沒有參予划艇。事發於昨午5時許,6人踏着單車至大埔汀角路近大尾督碼頭附近一家租艇的店舖,當中5人租了兩艘舢舨,分別3人和2人乘坐,每艘舢舨每小時租費50元,至5時36分,13歲姓余的少女致電報警,指她們的舢舨在海中待救,警方接報大為緊張,水警輪聯同消防潛水小艇及救護車趕赴現場救援。
但拯救人員趕抵現場,發現兩舢舨已在岸邊,涉案5人全無受傷亦毋須送院,現場消息稱,原來5人體力不繼,不滿租艇店舖索取每艇各50元的拖艇費,憤而報警求助,但艇家為息事寧人將兩艇拖回岸邊。案件列雜項處理,艇家及5少女均被警方警誡指浪費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