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男與佛山女子好夢一場,婚約既毀,佳人又失蹤,給女方的11萬元財物亦討不回來。聲稱遭騙婚的港男,誓言追不回所失不會罷休。
人財雙失港男姓楊,45歲,原職貨車司機,近兩、三年因遭「騙婚」一事已沒有工作。楊祖籍廣東佛山,父母在港居住,他是於94年申請來港定居。由於一直找不到理想對象,屢遭父母催促,不得已下,於05年5月由朋友作媒,在佛山認識一名在金舖工作、同是姓楊的23歲女子。兩人一見如故,交往5個多月,楊並主動向女友求親,楊女初步答應但要求禮金。
同年10月,楊女主動要求來港,楊遂與她到香港遊玩。其間,楊先後在銀行提取9萬元港幣給她作禮金,又買給她8,000多元鑽戒及其他參茸、海味及化妝品等禮物。楊稱,同年10月22日他與女方返回佛山,楊女將9萬元禮金港幣存放銀行,並拒絕與楊聯名戶口的要求。翌日,楊女聲稱要上班,着他獨自遊玩。
至晚上10時往接她下班時,職員表示楊女沒有上班。事主大驚下致電找對方。楊女則稱在前男友家休息,又表示其前男友不准她離開。楊遂與該男子電話對答時,對方指花在楊女身上有10萬元,故不會讓她好過。楊見不是辦法,惟有報警求助,但楊女自此下落不明。
佛山公安拒絕受理
至07年4月,楊在佛山竟遇上女方於是報警,楊女被帶往派出所期間,答應將用剩的4.5萬元還給楊,但楊拒絕。不過,公安指事件不涉刑事,不會受理事主所指的騙婚騙財舉報,楊最後指除非女方還他全部損失,否則誓不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