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解款員身兼兩職養家,應付患有過度活躍七歲獨子的巨額醫藥費,惟兒子經常弄得家中一團糟。解款員終按捺不住,以吸塵機的金屬管打兒子手腳,又用鎖鏈將他鎖在窗花。
涉案父親早前承認虐兒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判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
裁判官阮偉明體諒該名47歲父親非常疼愛兒子,為人顧家,工作勤奮;可是兒子因患過度活躍及專注力低,加上案發當日兒子說謊及弄污客廳,令被告情緒失控,誤用暴力。其妻已承諾會協助他,裁判官遂輕判守行為,希望父子二人能多抽空相處,修補關係。
男童交姑姐託管
此外,被告父子昨日下午均有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出席在少年庭進行的保護令聆訊。被告在庭上透露,兒子頗頑皮,由於兒子有過度活躍、讀寫障礙等問題,要見精神科醫生及服藥,惟診金每次動輒高達2千元,而部份報章早前公開他的姓名,勢令他失去工作,現時十分擔心一家生計,最後法庭發出保護令,將男童交姑姐託管,為期12個月。
案件編號:KTCC26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