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服裝商人於網上結識15歲女生,一個月後邀請她到家中作客,他涉嫌不理女生反抗,奪去其處子之身。女生事後情緒激動,更有自殺傾向,社工於兩個多月才敢陪同報警。涉案商人被控一項強姦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以10萬元保釋等候律政司意見,下月25日再訊。
下體流血情緒激動
現年31歲的被告施林江,被控於本年3月某日,在其西貢寓所強姦一名女生。控方指稱,被告與15歲女事主於本年2月在互聯網認識,3月初被告邀請事主返家,事主已表明不可做愛,惟被告卻在家中脫去二人衣服,然後撫摸她及性交,其間事主反抗不果。後來被告又要求事主替他口交及手淫,最後被告在她口中射精。
控方續指,事主是處女,事後下體流血,兩日後向社工投訴,惟她情緒十分激動,直至5月才報警。警方於本月25日在被告的公司將他拘捕。由於被告認得事主校服,亦知她住處,故控方反對擔保。
辯方則指被告擁大學學位,有自置物業,沒有案底,得知警方找尋自己時即從內地返港,並主動聯絡警方,潛逃機會低,且他否認犯案,故希望保釋,最終獲批。
案件編號:KTCC33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