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女內褲胸圍露械青年候判

穿女內褲胸圍露械青年候判

【本報訊】年輕藥物銷售員自稱11年前已有易服衝動,曾在住所附近看見男子易服出沒,於是「有樣學樣」,穿上胸圍及女性內褲,向一名女街坊露械,他逃之夭夭後,又穿上連衣裙在走廊徘徊,被便衣警員拘捕。他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盜竊及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兩項罪名,押後至下月25日判刑。
辯方替被告巫榮明(24歲)求情指,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如遭扣押可能會失去工作。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指本案案情嚴重,即使被告失業也是咎由自取,案件押後待索閱其感化官及心理報告,被告准保釋候判。

13歲有易服衝動

案情指,便衣警員上月18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邨巡邏,看見被告身穿一襲連衣裙,遂上前查問。被告承認一小時前在大廈10樓走廊,僅穿上白色胸圍及女性內褲,頭部套有膠袋,趁一名42歲女街坊倒垃圾時向她露械。警員其後在被告所戴的胸圍內發現兩件背心,他承認於3月某日在區議員辦事處對開的舊衣回收箱內盜取。警誡下,被告承認有心理問題,自13歲起已有易服衝動。
但辯方指被告沒有心理問題,只因案發前在住所附近看見一名男子易服出現,在好奇心驅使及「貪得意」才犯案。
案件編號:KCCC31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