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權 - 林夕

第五權 - 林夕

常言道:「一樣米養百樣人」。
既然承認人型不只得學者有中生有的九種,既珍惜言論自由,先有容納百樣人百種言論的自由,上周提及在網誌上因出言不遜的女生,原來給網民用無形之手五花大綁到校長面前,道歉捐款之餘,還要給記上大過。我不認為那女生會因這大過就有利他之真心,那校長用意雖善,執校法雖嚴,但卻只是當眾示範了何謂以言入罪。有些罪,得用宗教的力量或心靈的修為去救贖,有良心的人會有良心不安的責罰,記大過,對一個學生來說,就一如成人收到了告票,這是義憤之人的勝利,卻是自由地喜怒哀樂的失陷。實在很想訪問這女生,了解她內心的想法,內容不公開,不會有校長家長網民的公眾輿論監察,這樣才可知道那大過能否見功。
第四權新聞工作者監察政府,現在還有第五權:輿論,特別是網界無邊的法力,監察着其他人的言論。網誌本來是容許有理無理眾聲喧嘩的寶地,不負責任才可盡見真言,真言無論能否符合忽鬆忽緊的道德觀念,最少真實反映了千百種人心,公開的真心話,有那麼容易聽見麼?再真情的訪問,被訪者都有可能懷着一個市場學的算盤,正如政治化妝術大盛之下,民望誘惑出政府的假大空言,選票牽引着政黨的理念,看報章社評,又懷疑報章既定的立場別有用心,我們還有多少機會逃出懷疑論的陰影下照見真心?可怕的是,那女生以後怕也不敢在網誌上暢所欲言,隨心吹水了,給有形無形的權力淨化出來的美言,不要也罷。

逢星期五至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