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助理主任警誡下解釋<br>領撰稿費是索回墊支

港台助理主任警誡下解釋
領撰稿費是索回墊支

【本報訊】香港電台助理節目主任陳敬創,涉嫌詐騙港台撰稿費及資料搜集費9.3萬元,昨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指港台員工經常濫用申領自由撰稿人服務費用表格,申領已墊支的費用,但遭署理副廣播處處長戴健文否認,並指一向有正常程序讓員工申索該等費用。

母親名義虛假申索

40歲被告陳敬創在警誡下曾解釋,在製作「晨光第一線」節目期間,經常墊支付的士費、報紙費及嘉賓的茶點費,為索回損失,遂以母親名義作虛假申索。戴健文昨替控方作供指,有關申領自由撰稿人服務費用的表格,即「表格9A」,只供自由撰稿人用作申領服務費,員工其他開支如交通費、茶點費、印卡片費或購買報紙費,均有其他途徑申索。
辯方盤問戴健文時,呈上四份表格9A副本,其中三份分別由助理廣播處處長張文新、時為港台第二台副節目總監楊吉璽及第二台節目監製歐陽德勛,向港台申領茶點費及印製卡片費,另一份為申請音響器材費用。辯方指港台員工經常利用有關表格領回費用,戴健文否認,並指有關表格未有最後核准簽名,不曉得港台是否已付款。
戴又指曾見過121份表格9A,是有關高級節目主任何重恩以母親名義申領費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9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