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女地勤服務員被劫殺案,被捕裝修工人昨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在法庭旁聽的女死者弟弟一度衝向犯人欄,情緒激動地雙手搖欄,痛哭大罵被告「畜生、禽獸」,終由數名庭警帶離法庭。主任裁判官曾健仕接納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7月7日再提訊,以待認人手續及法律指示,被告還押監房。 記者:陳浩義
蓄平頭裝、粗眉細眼的被告蘇錦棠(24歲),中等身材,穿上淺綠色恤衫及黑色長褲,由兩名庭警押上法庭。他在應訊期間,雙手一直放在身後,面向裁判官,間中亦垂低頭。
當繙譯員準備宣讀控罪之際,女死者的弟弟突從公眾席衝向犯人欄,庭警立即趨前制止。見他情緒相當激動,不斷搖動公眾席前的欄杆,怒目向着被告,痛哭大罵被告「畜生、禽獸,點解要殺死我屋企人?」歷時兩、三分鐘,須由三名庭警合力拉他離開法庭。臨走時他更怒罵被告「狗生㗎!」
被告一臉不耐煩
在犯人欄內的被告卻顯得不耐煩,以不屑眼神望了他一眼,便回頭向着裁判官,神情冷漠。控罪指被告於今年5月15日在大埔錦石新村近錦和橋,謀殺女子丘曉彥。被告暫毋須答辯,律師表示不反對案件押後,被告亦沒有保釋申請。
控方案情透露,21歲死者丘曉彥案發晚於放工返家途中遭被告劫殺,翌日家人報警失蹤。其後男友收到由死者手機發出的短訊,內容為「若畀贖金,就釋放你女友」。男友在旺角指定地點交錢後,警方隨後在被告住所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稱,從後箍頸,以𠝹刀指嚇,逼她講出提款卡密碼後將她扼死,然後往附近提款機㩒錢,再折返將屍體棄於林村河引水道內。
案件編號:FLCC13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