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高官問責制,委任更多不同的人加入政府高層成為副局長及局長助理是特首曾蔭權其中一項最重要的工作計劃。像這樣重要的計劃本該謹慎從事,本該做好一切準備及部署才推行落實,但從今次委任的情況來看,曾特首擴大高官問責制根本沒有周詳考慮及充足準備,令任命既缺乏公信力及認受性,更引來大量的管治問題,危害香港的長遠政治發展。
只要看看副局長雙重國籍的爭議就足以反映曾特首及特區政府今次任命是如何草率、馬虎,副局長是僅次於局長的重要官員,隨時有機會署理局長的職務。這樣重要公職當然要有嚴謹的政治規定,包括國籍、效忠、操守、誠信、利益申報等。特首及特區政府在委任時既要了解有關副局長的國籍,更有必要像主要官員般要求他們放棄外國國籍及居留權,以消除社會及市民的疑慮,以盡可能減低這些官員的潛在角色或利益衝突。誰知道曾特首根本沒有在國籍或居留權上作嚴謹的要求,甚至當傳媒揭發有部份副局長如民建聯的蘇錦樑先生有加拿大國籍時,特區政府還要「死撐」,指《基本法》沒有規定副局長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故此沒有問題。
可是,《基本法》的政制設計根本沒有所謂副局長或政治助理,特區政府的解釋只是在鑽《基本法》的空子。要是特區政府的解釋成立,將來特首一旦設立副特首的職位,這位一人之下的副特首也可以擁有美國或加拿大護照了!更何況《基本法》在草擬時其實非常重視國籍的規定;立法機關也只能有少於兩成的議員可擁有外國國籍,直選議員更不能擁有外國國籍。按照這樣的精神,副局長這個比立法會議員擁有更大權力的公職人員怎麼反而可以擁有外國國籍呢?
最令人氣憤的是,特區政府連副局長是否有外國國籍也不肯公開,指資料是屬於個人私隱。
這完全是廢話!公職人員的私隱是有限的,越是高級、重要的官員私隱越少。他們的病歷、個人投資也要全部公開。美國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凱恩前幾天就公開自己的病歷,以顯示自己健康良好,有足夠體力能力應付繁忙公務。國籍涉及效忠問題,是任何從政者最起碼、最需要公開的個人資料,公眾絕對有權知道重要公職人員是否擁有其他國籍,特區政府有甚麼理由不肯公開有關資料呢?難道這些副局長有特權,可以毋須向公眾交代他們的背景嗎?
副局長的國籍問題弄的不清不楚固然惹人反感,整個甄選、任命程序也充份反映政府毫無章法、毫無規矩制度,只是任人唯親及政治分贓而已。以政治助理為例,若果特首希望政治助理協助推動政策,增強政府的執行力,改善政府管治的效率,那特首該委任一些有管理經驗特別是在大機構有管理經驗的年輕才俊成為助理,因為只有這樣的人才有能力在龐大的政府架構下找到適當的位置,才能協調有不同利益及做法的部門一起合作。然而特首委任的助理大部份毫無管理行政經驗,有的甚至連實際工作經驗也沒有,這樣的助理怎麼能增加政府的執行力,怎麼能改善管治呢?
若果特首想的是提拔或訓練政壇新血,他根本沒有理由委任一位已退休的公務員成為政治助理。而且,訓練政治人才的最佳途徑是選舉。經過洗樓、上門拜票,與選民親身接觸及論辯甚至沿街張貼海報,有志參政者才會明白人民才是主人翁,才會明白民意民情;他們所得的經驗也會遠比坐在偌大、高量的冷氣政府辦公室好得多、有血肉得多。特首有甚麼需要耗費大量公帑及用錯誤的方式訓練政治新人呢?正是由於動機不明,目標含混,新的問責班子成了背景不清不楚,作用成疑的烏合之眾,甚至讓人感到特區政府不再用人唯才,而是亂點鴛鴦甚至用人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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