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太古地產去年11月司法覆核勝訴,獲准在西半山西摩道住宅項目興建54層高物業,城規會上訴委員會根據法官判詞,放寬限制讓太古建高樓。城規會其後多次去信上訴委員會,要求委員會重新考慮容許放寬限制的同時,也加設附加條件,但遭拒絕。昨日遂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上訴委員會拒絕加設額外條件的決定。
申請人城規會,答辯人分別是城規會上訴委員會,及涉案發展商太古附屬公司InternationalTraderLtd。
城規會原只准建12層
涉案用地位於衛城道、西摩道及衛城坊。城規會只准太古在衛城坊建一幢12層高住宅,太古上訴被駁回後,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法官張舉能裁定上訴委員會應放寬地積比率及高度限制。
城規會指出,一個重新委任的上訴委員會,在沒有聽取城規會及太古的陳詞下,只根據法官判詞,便批出上訴。城規會認為上訴委員會應行使其權力,在批出上訴時,要求太古遵守附加條件。
此外,太古在司法覆核成功後,不滿建築事務監督拒絕批核圖則,早前入稟司法覆核,而太古去年亦曾就同一地盤的兩份圖則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建築事務監督批核,被判敗訴。
案件編號:HCAL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