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官犯七錯郭炳湘上訴明要求上訴庭先頒臨時禁制令

指官犯七錯郭炳湘上訴
明要求上訴庭先頒臨時禁制令

【本報訊】郭氏三兄弟法庭首仗交鋒後,氣氛未有緩和,雙方更隨即部署新一輪行動。新鴻基地產(新地)鐵定本周二召開董事會,郭炳湘面臨被罷免主席兼行政總裁職務,力挽劣勢,決定上訴。呈上訴通知書,力指原審法官犯下「7項錯誤」,並於明日要求上訴庭先頒發臨時禁制令等候上訴,盼能趕及阻截新地董事會召開。

平衡雙方利害時犯錯

郭炳湘明日的申請,將由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審理,兩弟炳江及炳聯與新地及董事局成員又要「接招」,跟他再來一仗。郭炳湘於上周五遭高院法官關淑馨駁回申請,拒頒發臨時禁制令後,代表律師隨即呈交上訴通知書,力陳法官犯下「7項錯誤」。
首先,郭炳湘指法官裁定他指控兩弟炳江及炳聯等17名被告,違反合約是沒有可審理的爭議,是錯誤裁決。第二,法官裁定他跟新地董事局達成的所謂「復職協議」,因束縛及阻礙董事局行使人事任命權,協議是不能執行,亦是錯誤裁決。
另郭炳湘提出的訴訟中,指控董事局按郭炳江及郭炳聯於本月5日及18日呈交擬定的紀錄,投票決議罷免他的主席及行政總裁之職,改任非執行董事,是促使新地違反協議;又指董事履行其職責時有不當動機,並非為公司利益着想。郭炳湘指法官裁定這兩點不具可審理的爭議,亦屬錯誤。
至於第五及第六項錯誤,是法官錯斷郭炳湘沒有足夠證據指稱董事進行投票時,會有不當意圖或動機,並指郭炳湘沒有正當的基礎,代表自己及其他股東(除部份被告)提出是次訴訟。最後,法官在平衡雙方利害時也犯錯,因而拒絕原告的申請作出頒令。

郭炳江(右)及郭炳聯將與兄長郭炳湘在法庭上再來一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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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定周二開董事會

郭炳湘現要求上訴庭盡快審理其上訴案,撤銷原審法官關淑馨的裁決,並在等候上訴期間,先頒發臨時禁制令,暫禁止召開董事會。
其實,當高院上周五否決郭炳湘的臨時禁制令申請,新地已立即聯絡所有17名董事,包括郭炳湘在內的各執行、非執行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定周二開會。
案件編號:CACV14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