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延誤蒐證聲大夾惡<br>住客投訴 警監會促妥善處理

警官延誤蒐證聲大夾惡
住客投訴 警監會促妥善處理

【本報訊】有警務人員處理一宗懷疑偽造文件個案時,在事主報案後兩個多星期才撿取案中重要證物,以及對報案事主無禮,遭投訴疏忽職守及無禮貌,經警方調查後證明屬實,有關警務人員被訓喻。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促請警方要妥善處理證物,以免影響案件調查。 記者:謝明明

這宗個案投訴者是某屋苑住客,他懷疑屋苑的管理委員會在議決應否解散管委會時,涉嫌偽造文件,於06年11月初報警。但警方負責個案的主管被指延至兩個多星期後才撿取案中的選票及印章等重要證物進行科學鑑證。其間事主曾向有關警務人員查詢進展,對方惡言相向說:「佢(屋苑管委會)有權唔畀警方都得,燒晒,掉晒都無犯法,我哋無權拉佢!」
事主又投訴,在未接獲警方通知案件終止調查結果前,屋苑管委會已將有關結果通知各住客,令事主非常不滿,投訴有關警務人員疏忽職守及無禮。

證物獲屋苑管委會保管

警方調查證實,涉案警務人員曾無禮說出有關說話,但警方認為案中證物獲屋苑管委會妥善保管,不會受干擾,而且有關警務人員在案件結案前已書面通知投訴者有關調查結果,所以並無過錯。
但警監會不同意,認為有關文書是案中重要證物,警方必須盡快處理,並質疑有關警務人員是否在案件結案前已書面通知投訴者結果。
警方再調查後,同意應盡快處理證物,有關人員疏忽職守指控證明屬實。但並無證據證明有關人員向屋苑管委會披露調查結果,所以無法證實這項疏忽職守指控。警方已訓喻有關警務人員。警監會促請警方要妥善處理案件證物,以免影響案件調查。

投訴課今年個案升12%

此外,投訴警察課於今年首4個月共接獲915宗投訴,較去年同期上升12.1%,投訴警察課高級警司李伯樂昨於警監會會議上稱,這是因去年首四個月的投訴數字較低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