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專科醫生被指誘騙簽文件<br>母告子呃11.5萬股港交所

性病專科醫生被指誘騙簽文件
母告子呃11.5萬股港交所

【本報訊】衞生署前高級醫生、皮膚及性病科專科醫生陳錦添捲入爭產官司。陳錦添的亡父留下45萬股現值約6,345萬元的港交所股票,最受母親痛愛的陳錦添獲母親分配接近一半股票,是七兄弟姊妹中最多。其後陳錦添被指誘騙母親簽署文件,要求將她手持的11.5萬股港交所股票(約值1,622萬元)轉給他管理,結果將股票據為己有。陳母為取回應得股份,不惜入稟高院控告兒子。

原告為現年72歲的陳葛金香,被告是現職康健醫務中心的皮膚及性病科專科醫生陳錦添。記者昨到沙田的診所,欲向陳錦添了解事件,但他拒絕回應。

亡父遺45萬股港交所

陳父陳為典生前開設證券公司,他在1998年10月自殺身亡,遺留巨額遺產,當中包括45萬股港交所股票,現市值約6,345萬元。他育有3子4女,包括長子錦波及被告錦添,除已過身的兒子錦榮外,所有子女及陳母都可獲分配股票。
陳母在入稟狀稱,協助她分配亡夫遺產的錦添曾向她表示,希望獲分配額外的股票,以助他開設診所,及分配部份股份予妻子和支付律師費。錦添更稱因聽到母親會將兩萬股分給大哥錦波,故要求母親一視同仁,另將兩萬股給他。
一直最痛錫及最信任錦添的陳母結果將接近一半的股票,即21.5萬股分配給錦添,另11.5萬留給自己,餘額分給長子和其他女兒。
在錦添的律師朋友協助下,各人在06年6月獲分配得股票。四個月後,錦添私下向陳母稱,因擔心年邁母親未能管理股票,建議母親將她手持的股票交由他管理。對錦添一直信任的陳母不虞有詐,在錦添及該律師朋友安排下簽署文件。
直至06年11月,陳母欲向錦添取回兩萬股股票,以轉給長子,但被拒絕。直至錦添一個月後發律師信給陳母的律師,陳母才發現早前簽署的文件,是表示願意將11.5萬股股票饋贈予錦添。
陳母澄清是受錦添影響才簽署該文件,文件屬無效,並要求錦添將11.5萬股股票及利息物歸原主。
案件編號:HCA914/08

被告醫生陳錦添現於沙田的康健醫務中心駐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