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報,看到一則有趣的報道,50歲的沙特女人,與丈夫結婚三十年,從未揭開面紗,某晚,丈夫實在不能克制好奇心,趁她入睡,把手伸向了她的面紗……結果,妻子憤而離家並提出離婚,丈夫百般求恕亦無法挽救婚姻。
在沙特,這不是新鮮事,有的女人活到70歲都不曾在家「露面」,別說丈夫,連兒子也不知道母親長甚麼模樣。若發生意外,他們恐怕很難在人群或屍堆中找到自己的親人。
沙特女人言之鑿鑿道,婚姻關乎愛,而非面孔。話雖如此,可是神秘到了這種地步,與愛實在扯不上關係。這類婚姻的意義與中國舊時的婚姻相若:合二姓之好,並傳宗接代。所以還是中國人老實,以前中國人結婚,強調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與愛無涉。夫妻之間郎情妾意,反而被視作異類,比如西漢宣帝時的京兆尹張敞,就因為疼愛妻子,替她畫眉而被人上奏宣帝。
不過做中國男人還是比做沙特男人合算,至少進了洞房後,中國男人有權揭開新娘的紅蓋頭,一睹新娘真面目。而沙特男人,一生要跟自己的好奇心角力,揭還是不揭,真是個問題。五十年夫妻,仍是那麼陌生,丈夫想像不出妻子的模樣。夜半驚醒,見到身邊躺着個黑布蒙面的女人,不知是甚麼感覺?
為了守色之大戒,沙特人斬腳趾避沙蟲,用一塊黑布把女人從頭到腳蒙住,遮的,原來不是女人的色,而是男人因色而起的慾。真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