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動物組織入稟<br>黑猩猩爭享人權

愛護動物組織入稟
黑猩猩爭享人權

「他」叫馬修(Matthew),26歲,是歐洲人權法庭一宗訴訟案的關鍵主角,希望取得英國教師斯蒂布(PaulaStibbe)的託管,但「他」不能自行答辯,因為「他」是一頭黑猩猩。

准受監護免被殺被賣

黑猩猩捲入人權案,源於牠的坎坷命運。馬修1982年在非洲國家塞拉里昂(SierraLeone)出生後被獵人擒獲,偷運到奧地利給一間藥廠做實驗,但被海關截獲,於是送到維也納一間動物避難所,每月生活費要達4,000鎊(61,801港元)。
不過,動物避難所去年2月破產,而馬修估計可多活34年,斯蒂布擔心馬修會被殺或出售,於是聯同當地愛護動物組織,向奧地利地方法院和最高法院爭取監護權,但遭否決,因當地法例認為只有人類才可受到監護。
斯蒂布於是告到歐洲人權法庭,力爭法庭宣稱馬修屬於人(person)。有動物權益專家指出,今次訴訟的根本問題是:在歐洲人權憲章下,「人」的定義是甚麼?
英國《每日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