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為防止機艙服務員濫放病假,要求艙務員交出病歷紀錄,但遭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裁定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要求國泰航空由今日起停止索取及銷毀已獲取的病歷資料。國泰航空日前申請司法覆核,昨日及時向高等法院取得暫緩令,不必銷毀病歷,並可就事件進行覆核。
國泰航空的代表資深大律師JohnBleach稱,推出管理出勤計劃,旨在針對經常請病假的艙務員,國泰航空要求他們交出病歷紀錄,只為了解他們的健康狀況,以便作出工作安排,及基於安全理由,確保他們適合飛行。又指個人私隱涉及公眾利益,亦難以估計公署裁決引致國泰航空的經濟損失。
多一位法官審理
法官夏正民批准國泰航空提出覆核,及暫緩公署的裁決。另安排案件於今年7月16日或之前審理,為期兩日。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可成為訴訟其中一方。由於裁定國泰上訴失敗的公署行政上訴委員會主席是一名退休法官,夏正民表示會安排多一位法官審理本案。
案件編號:HCAL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