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病假員工提交病歷被判違例<br>國泰責私隱署犯錯求覆核

要求病假員工提交病歷被判違例
國泰責私隱署犯錯求覆核

【本報訊】國泰航空為防艙務員濫放病假,推行管理出勤計劃,要求艙務員簽署同意書,向公司提供病歷紀錄,但遭私隱專員公署裁定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要求國泰停止及銷毀已獲取的病歷資料。國泰不服,向公署行政上訴委員會上訴失敗,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法庭將於今日聆訊,決定是否受理。

針對不尋常缺勤者

國泰在入稟狀指出,公司針對缺勤率不尋常地高及持續請病假的機艙服務員,以確定能否重返飛行職務或只是假裝患病,於05年11月推行管理出勤計劃。該計劃要求有關艙務員簽署同意書,向資方提交及披露病歷紀錄,有需要或要往資方指定醫生進行評估,不合作者或受紀律處分。
私隱公署於06年接獲投訴,展開調查,並於去年1月裁定,公司索取過往病歷紀錄沒有違反私隱條例,但威嚇不合作的員工會受紀律處分,做法不公平,有違私隱條例,遂發出執行令,要國泰停止該做法及銷毀已收集的病歷資料。國泰早前向公署上訴委員會上訴但遭駁回。

稱是唯一可行方法

國泰指,公署及上訴委員會法律上犯錯,未有充份考慮該資料對國泰的重要性及具實際需要,用以決定艙務員是否適宜履行職務;又錯誤認為艙務員沒有選擇,拒簽同意書者便必會遭受紀律處分,做法是一種威嚇,構成不公平。國泰續指,該做法是唯一可行及公平的做法。況且,按勞資雙方合約,艙務員須履行公司的合理及合法要求。
案件編號:HCAL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