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洩漏刑事化港府要研究

資料洩漏刑事化港府要研究

【本報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私隱專員提出將個人資料外洩列為刑事罪行的建議,需要審慎研究。但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部門洩漏市民個人資料的事件不斷發生,當局將盡快就刑事化的建議公開諮詢市民。

批檢討步伐太慢

林瑞麟昨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政府正和私隱專員檢討私隱條例,包括是否將個人資料外洩列為刑事罪行,由於這是法律上根本的改變,可能影響表達自由及部門自主性,雙方需要詳細討論,而案件應由律政司或私隱專員提出檢控,都需要審慎處理。
林瑞麟又表示,私隱專員建議訂立的新增資料洩漏罪行,包括未得資料使用者同意,蓄意或罔顧後果取得、披露資料使用者持有的資料,或取得該些資料作披露用途,或出售該些資料的行為。
他表示,由於這些建議對資訊科技行業、公私營機構,以至整個社會影響深遠,當局須首先研究有否充份理據將有關行為刑事化,再決定未來路向。
多名議員認為政府檢討法例的步伐太慢,余若薇指出,政府部門近日不斷發生洩漏市民個人資料的事件,當局應盡快將私隱專員的建議公開讓市民討論。陳方安生也認為當局應諮詢市民意見。
單仲偕認為,因應科技發展,外國早已開始檢討私隱法例,本港的私隱條例已實施15年,應交由法律改革委員會全面檢討。
此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去年5月至今醫院管理局共收到9宗有關遺失儲存於電子器材的病人資料的報告,其中6宗屬資料盜竊個案,其餘3宗則在人為的情況下被遺失。他表示,私隱專員明天會派員到各公立醫院,實地視察醫院保護病人個人資料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