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儘管港交所(388)上月已公佈,放棄要求主板上市公司發佈季度業績的建議,只要求公司在2009至2011年間試行季度發佈管治報告的制度,不過,澳洲會計師公會香港分會財務滙報及企業管治委員會主席楊佳錩昨表示,該會仍維持建議港交所在2010年或以前,讓市值逾100億元的上市公司首先實施季度財務報告,再分階段全面執行。他指出,應訂明每季公司須披露的重要事項和部份財務資料摘要的界限。
該會本月初訪問了150名從事審計或編製財務報表的專業人士,54%原則上贊同應實行季度發佈業績;77%預計措施會令公司財務滙報成本增加,其中37%估計增幅約20至30%。
64%受訪者料成本大於效益
調查亦發現,55%受訪者指所屬公司並未為季度財務報告作好準備,64%則指為推行季度業績的內部培訓成本,將超過對公司的實際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