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綽號「單車華」的江湖猛人,13年前與另外兩人安排內地妓女來港,在沙田一間酒店賣淫,被捕後棄保潛逃。直至去年內地公安在本港警方協助下,趁他在深圳布吉擺壽宴時,將他擒獲。「單車華」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控制他人賣淫,及協助非法入境者留港共10項罪名,被判監30個月。 記者:楊家樂
潛逃12年的被告李金華,綽號單車華,現年56歲,另涉五項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名。控方同意將控罪存入法庭檔案,不予起訴。據悉,他是本港某幫會中高輩份猛人,近年活躍於內地。
案情透露,警方於95年3月20日接獲舉報,到達沙田麗豪酒店某房間,發現李與5名年齡介乎17至27歲的非法入境女子一齊,於是將他們拘捕。稍後,份屬夫妻的姓莊男子及姓蔣女子先後到場,同遭拘捕。
其中一妓囑友報警
李向警方聲稱失業多時,又要獨力照顧四名子女,面對財政壓力。適逢他到深圳尋歡時認識數名妓女,她們表示欲來港賺錢,要求李協助偷渡。李遂安排友人於95年3月16日,駕車接載其中5人,由深圳經中英街來港交給他,並租下三間酒店房,分作休息室及賣淫場所。
李金華負責看管眾妓女,可從每宗交易約300至800元的肉金中,獲得100元佣金。
根據案中妓女於莊氏夫婦的審訊中供稱,是蔣在深圳邀請他們來港工作,抵港後由莊及李接待。眾妓女起初被要求扣除首一萬元肉金作運費,後來加碼至兩萬元。其中一名妓女因此致電在港友人,要求協助報警,揭發案件。最後莊氏夫婦判囚3年,而案中妓女則獲判緩刑。
深圳擺壽宴時被捕
至於李則在被捕後7天棄保潛逃,遭警方通緝。至去年11月11日,他在深圳布吉的金翠酒樓擺設壽宴,筵開38席,廣邀300多名中港幫會中人赴會。本港警方接報後通知深圳公安,公安於傍晚時份封鎖酒樓外的300米街道,近百名手持衝鋒槍的特警衝入酒樓,拘捕李及其餘赴宴人士。
代表李的辯方大律師蒲立新表示,案中5名妓女甘心情願當娼求財,絕非幼稚女子;李本身只是按另外兩名被告的指令行事,並非主謀或所謂的「大魚」。惟暫委法官彭中屏對此說法表示懷疑,又指被告能瞞過酒店管理人員犯案,手法純熟,且案中涉及兩名年輕妓女,令案情更嚴重。
案件編號:DCCC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