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清場兩示威者涉襲警

皇后清場兩示威者涉襲警

【本報訊】去年八月警方在皇后碼頭進行清場行動,將大批示威人士抬離現場,其間兩名抗爭人士涉嫌襲擊三名警員,包括咬手臂、踢腰、插眼及拳打後腦,被控四項襲警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咬臂插眼打後腦

兩名被告為清潔工人馬楚明(52歲)及設計師馮炳德(41歲),控罪指馬於去年8月1日,在皇后碼頭近大會堂高座,以及在一輛汽車旁邊襲擊三名警員,馮炳德則被控於上址襲擊其中一名警員。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日警方在上午11時半展開清場行動,以相連的鐵馬設立封鎖線。馬楚明於中午12時半被移至「指定公眾活動範圍」。下午4時許,馬與其他示威人士欲衝破封鎖線,他與警員抓住鐵馬角力時咬對方左前臂,並在地上叫囂,第二名警員上前制止,被他踢中右腰,將他拘捕抬往警車時,馮與另一名女子拉着馬的手臂,馬用手指插向第三名警員的面部,令警員右眼感到痛楚,而馮則拳打該警員的後腦。
案件編號:ESCC35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