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掃背捉手 投訴反被降級<br>遭性騷擾OL獲賠三年薪酬

上司掃背捉手 投訴反被降級
遭性騷擾OL獲賠三年薪酬

【本報訊】一名在貿易公司工作的女職員,屢遭上司借故掃背及緊握其手等性騷擾持續一年,事主精神大受打擊,向公司高層求助,卻被降職,最終被迫辭職。事主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經平機會調解後,她獲公司賠償三年薪酬作為和解條件。

結果被迫離職

平機會最新一期季刊報道,上述遭性騷擾的事主阿詩(化名)在一間貿易公司工作10多年,05年底獲晉升。由於工作需要,阿詩需經常陪同上司張經理出外應酬或到外地公幹。阿詩表示,其間張經理多次要求與阿詩同座,並借故觸碰其身體,包括掃背及肩膊,又或緊握其手,更甚者是當眾對阿詩評頭品足,令阿詩感到厭煩。
「從我厭煩的目光,他是清楚知道我絕不接受他這些行為,後來我更迴避他,他於是對我說,如果我不肯跟他『面對面溝通』,便可能被降級。」阿詩長期面對這種威脅,導致失眠及精神不能集中。阿詩06年向公司人事部投訴不獲受理,後向高層求助,結果卻被獲調派一個較低職級,她最後被迫離職。
阿詩認為,張經理及該間貿易公司基於她曾作出性騷擾投訴而給予她較差待遇,她去年7月向平機會投訴,要求該公司為張經理的性騷擾行為負上轉承責任。

補回工作證明

平機會經調查及調解後,阿詩與該間公司及張經理今年初達成和解協議,公司答應發出一封工作證明書,以及阿詩三年薪酬包括有薪年假補償、長期服務金及特惠金作為和解條件。張經理聲稱那些冒犯阿詩的舉動是無心之失,但他願意向阿詩道歉。
平機會發言人表示,基於有關和解條款屬保密,拒絕披露具體賠償金額。但平機會指出,根據法例,不論僱主是否知悉或批准有關性騷擾行為,僱主也需為僱員在職期間所作的違法性騷擾負上轉承責任。若僱主向提出歧視投訴的僱員作出較差待遇,也屬違法。
平機會今年首四個月共接獲28宗投訴性騷擾個案,較去年同期的24宗上升16.7%。

女職員遭性騷擾示意圖

1)事主陪同上司出外應酬期間,多次遭上司借故掃背或緊握玉手

2)她向公司高層求助竟被降職,最終更被迫離職

3)事主向平機會投訴遭性騷擾,經平機會調解後,女事主獲貿易公司賠償三年薪酬

資料來源:平機會季刊《平等機會委員會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