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宗公務員領雙重房津

62宗公務員領雙重房津

【本報訊】為防止公務員享用雙重福利,政府規定,若公務員本身已領取房屋、教育及旅費津貼,其配偶不管是受聘於私人機構抑或同樣是公務員,都不能領取有關福利。公務員事務局在05至07年間共處理62宗公務員領取雙重房屋津貼的違規個案,當中13宗涉及員工配偶已在其工作機構領取房津,但有關公務員仍向當局申領房津。局方表示已向有關人員發出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

多屬技術性違規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昨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表示,領取雙重房屋津貼的違規個案中,大多數個案屬技術性違規,六成半至七成個案涉及員工申領房屋津貼後,未有將自己或其配偶的名字從公屋住戶名冊中除去。此外,過去三年並無公務員違規申領教育津貼及旅費津貼個案。

或要求退還福利

公務員事務局補充,當局會視乎每宗個案的嚴重性而作出適當行動,包括要求違規人員退還多付的房屋福利,以及採取紀律處分或刑事檢控行動。
另外,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諮詢小組昨日開會,討論是否取消低層公務員加薪指標與中層看齊的做法,會上出席的公務員團體大部份反對取消,認為在高通脹下應沿用舊制,最後會議未有落實任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