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姐非常不滿近年我對電影節的批評,不惜以敗兒慈母的聲氣挺身維護,苦口婆心叮囑一眾友人:「你地千祈咪信佢,自從佢與電影節交惡,就乜都話人唔好。」啊,那有這樣的事?我份人向來均真,雖然路見不平可能不顧儀態高聲狂吠,說到底不過是一時情急的跳牆行動,擔心趕路的後來者仆親,心腸可堪媲美菩薩,斷斷不會莫名其妙回頭咬人一啖。譬如說今年這一屆,我就覺得《電光滾石》譯得很好,既把樂隊名字攝石一般納入微微改動了的四字成語,「電光」又有「電影光芒」的意思,醒目且渾然天成,人前人後讚不絕口。
戲也十分精彩,連不過米積架電的非粉絲亦看得樂極忘形,宜不得即場站起來隨歌起舞。但是假如真的這麼做,大概只會引來不知自量的嘲笑,與銀幕上的活力相比,年幼十年八年的我輕易被拋離半個香港大球場。樂壇巨星的荒唐生活方式,江湖向來傳得繪影繪聲,爛玩豪飲濫藥持續數十載,照計應該未老先衰,基因再優異,最多殘得較為體面,怎麼反而龍精虎猛,一連三晚又跳又唱,像天山童姥一樣氣不喘面不紅?落入心懷不軌的壞人手中,這簡直是最便當的反面教材,勸君切勿吸毒的短片縱諄諄善誘,遠遠不及有樣你睇的真人騷令人折服。
忽然想起,從前我們戲曲界好幾位德高望重的藝人,聽聞有靠鴉片上電的習慣,未抽大煙時無精打采,一補足能源脫胎換骨。這倒是比較中外古今流行文化論文的好題材,嗑什麼藥唱什麼腔演什麼戲,可以由AmyWinehouse一直追溯到莎士比亞和湯顯祖,甚至希臘悲劇和商朝乩童,教授一定鄭重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