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大學一名曾修讀社工課程的女生,入學不久便患上焦慮及抑鬱症,她多次要求校方及多名老師准予延期交功課及考試,卻遭輕視。她指控教職員不僅給她較差成績,更因受冷淡對待而淚灑課堂,令病況加劇,被迫要轉讀另一課程,放棄當社工的夢想,遂於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港大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校方賠償。 記者:陳詠詩
原告以「A」為代號,透過律師行入稟。原告於入稟狀透露已婚,03年9月開始就讀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位課程,同年年底被證實患有廣泛性焦慮症及抑鬱症。
原告指控校方沒諒解其病況作出協調,並指校方平等機會事務處一名主任、五名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及助理教授的言行歧視她。其中有份被指控歧視的副教授林愛冰昨日回應稱,不清楚入稟的女生是誰,又以涉及學生私隱及須徵求校方意見為由,不作回應,只表示「可能香港社會環境複雜咗」,間中會有學生出現情緒問題,「例如唔上堂,唔交功課,表現比較奇怪」,她會親自與有關學生面談,多數建議對方尋求專業輔導員協助。
指助理教授評分苛刻
原告指稱,03至04年度學期,其多項科目維持「B-」至「A+」成績,該年度成績達中上。助理教授林昭寰曾於04年3月一次課堂,言談間透露他對延期考試的學生有偏見,原告其後於5月得到校方准許可就其中一科延期交功課及考試,惟林昭寰給予她該科功課成績只有「C-」,考試成績只有「D」。原告認為林昭寰評分苛刻,致分數未能達標取得獎學金,她也基於成績不佳,導致病況加劇,晚上不能成眠,容易哭泣,令一科考試須延期。
原告於05年初曾向課程總監林愛冰投訴,但不果,並於2月一次會談中,遭對方以輕視語氣斥責,着原告不要投訴林昭寰,原告病況再度惡化,出現頭痛、嘔吐及失眠等副作用,需加重服藥劑量,原告在精神醫生建議下休學。05年8月她曾向平機會投訴,其後調解失敗。
原告於05年9月復課,校方卻沒有知會她出席迎新班。她出席林愛冰的課堂時,又遭冷淡對待,沒有給予課程資料及替她分組,令原告情緒緊張,淚灑堂上,其後與林愛冰的電話對話,又令她感到焦慮,致原告為避開林愛冰,更改上課時間。
原告又指,於05年11月至06年6月間,她曾向另外三名教職員要求延期交功課,卻被突然要求每次申請必須提交醫生紙證明,其中一名副教授更指原告患病不宜當社工,又因她請病假而扣分;校方平等機會事務主任也不肯在報讀的科目上遷就她。
原告基於校方不諒解,於06年8月轉讀社會科學學位課程,放棄當社工的夢想,但須由二年級開始就讀。原告於07年底至08年初繼續要求校方遷就她,惟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卻建議原告不用服藥後,才重新報讀課程,原告認為此決定令她逾時完成課程,遂入稟追究。
案件編號:DCEO4/08
A女生告港大歧視事件簿
03年9月:A女生入讀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全職修讀學士學位
03年底:經診斷證實患上廣泛性焦慮症及抑鬱症,須定期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
05年1月:指一科目老師歧視,壓低其功課及補考成績,令她病情惡化,向課程總監投訴無效
05年3月:由於焦慮症引發的頭痛、嘔吐、失眠及疲勞問題嚴重,故A女生按精神醫生建議停學
05年8月:首次向平機會投訴校方殘疾歧視
05年9月:復課遭老師忽視,淚灑課堂;後來學系突然要求她每次申請延期交功課均要出示病假紙
05年底:有科目導師指A女生不宜做社工,又因她請病假扣她分
06年2月:港大平等機會事務處拒絕在報讀科目上遷就她,她被迫要多讀一個學年
06年8月:稱因受歧視,要求轉讀社會科學學士學位,放棄做社工夢想,獲校方批准,但要由第二學年開始修讀
08年1月: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要求A女生放棄報讀課程,直至不用服藥為止
08年5月:透過律師行入稟,指控港大殘疾歧視
資料來源:入稟狀
專家之言:天天處於擔憂情況
青山醫院精神科高級醫生曾繁光認為,廣泛性焦慮症(簡稱GAD)患者每天都處於擔憂的情況,且情況會持續多個星期,其集中力會變低,人際關係變差,經常與人爭執,也會影響患者婚姻生活,男患者甚至出現不舉。
可服藥及心理治療
精神科醫生李德成則指出,中國人患上GAD的比率比西方社會高,估計達總人口的5%至10%,而女患者是男病患的兩倍,患者表現緊張,不願在人多擠逼的公眾地方出現或逗留,故塞車時會表現得不知所措,會頭暈、心跳加速、手震腳軟及呼吸困難。
李指GAD患者可透過吃藥及認知行為心理治療計劃來醫治,如發現病患與工作有關,患者必須辭去工作或轉換工作環境;如跟學業有關,患者可暫時休學,待病情穩定才復課,否則病情惡化可能變成抑鬱症。
本報記者
近年殘疾歧視入稟個案
07年:患有免疫系統疾病的公司女董事,指控美國友邦保險殘疾歧視,大幅增加其保費
04年:現為有線記者的呂秉權,投考海關督察時疑因其家人精神有問題,被拒絕聘用,最終與海關庭外和解
04年:大型連鎖鞋店資深分店經理,聲稱因分娩導致左腿血管閉塞而不良於行,產假後被僱主無理解僱
99年:有嚴重頸患的平機會前女總監薛家妍,指控平機會和兩名高層損害聲譽及終止其僱傭合約,有待審理
99年:三名青年因家人曾患精神病,投考救護員、消防員及海關關員時遭拒或入職後被解僱;消防處及海關最終須賠償逾280萬元
97年:「輪椅博士」馬碧容指控微跛的士司機高泉沒有協助她登車及侮辱她,司機被罰款兩萬元,其後高泉上訴,罰款減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