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商李嘉誠亡妻莊月明位於柴灣佛教墳場的墳墓,06年大年初一遭盜墓者破壞,目的為盜取李妻遺骸勒索李嘉誠,最後盜墓行動失敗,匪徒轉而掠走墳場管理員數萬元財物逃去。高等法院法官韋毅志昨判刑時直斥犯事者行為卑劣及不敬,利用事主對妻子的感情勒索,案件令人厭惡,判兩兄弟入獄5年及4年8個月。 記者:陳詠詩
兩名被告劉惠晃(36歲)及劉惠志(42歲)為兩兄弟,早於去年8月承認毆打傷人、盜竊、串謀勒索及刑事毀壞共四項罪名。鑑於兄長劉惠志願意頂證同案主謀及另一名同黨,法庭原打算待該案審結才一併判刑。惟今年初再有三名同黨於內地落網,並願意為案件作供,控方取證需時,致本案判刑一再押後。
管理員返墳場致事敗
法官昨判刑時指,犯案者是基於死者丈夫李嘉誠身份才選擇挖掘其亡妻墓穴,他們並非要打擊李的聲譽及地位,而是利用李對妻子的感情勒索,犯案者行為卑劣及不敬,案件亦令人厭惡,並引起公眾同情。本案兩名被告認罪,其中兄長的供詞可成功令兩名疑犯落網,遂酌量減刑,而兩人正就策劃在飛鵝山搶劫情侶服刑3年4個月,本案刑期與該案分期執行。
本案發生於06年1月29日農曆大年初一,富商李嘉誠亡妻莊月明位於柴灣佛教墳場的墳墓,遭多名匪徒挖掘,其間管理員夫婦返回墳場,匪徒遂以牛肉刀及假槍指嚇,反綁該對夫婦,並將二人蒙眼,最後礙於盜墓失敗,於是掠去兩人五萬多元現金、手提電話及金飾。
根據劉氏兄弟招認指,一名港人主腦招攬他們加入盜墓計劃,目的是盜取李妻遺骸勒索李嘉誠,相信每人可分得數十萬元。本案主腦連同黨共8人,包括5名內地人及3名港人,事發當日,兄與主腦負責在墳場外把風,弟與多名同黨掘墓,其間主腦以手提電話指示弟及同黨綁起及搶掠管理員夫婦。事後兩兄弟各分得1,600元,便返回內地。
案件編號:HCCCC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