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莉申請覆核獲許可

蔣麗莉申請覆核獲許可

【本報訊】前任香港總商會首位女主席蔣麗莉涉嫌詐騙被控,她不服律政司拒把案件交由高等法院陪審團審理,而決定安排在區域法院審,遂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昨獲法官批出許可,下令排快期審理,又頒令暫時中止蔣麗莉面對的刑事程序。

涉串謀詐騙

法官夏正民指出,本案關乎《基本法》第86條賦予陪審團審訊制度的憲法保障,對公眾具重要性,有合理爭議之處。代表蔣麗莉的資深大律師戴啓思指出,現時本港合資格的候選陪審員人數已大增,在不受資源限制下,律政司單考慮刑期而決定審訊地點,完全不足以交代。
46歲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被指於02年2月至8月,串謀詐騙太平洋興業、證監會及聯交所,訛稱旗下職員將獲認股權,涉款約750萬元,以及發表兩份虛假書面陳述。另涉於01年環康集團上巿時詐騙聯交所。
案件編號:HCAL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