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妓女一條龍服務 三年勁賺1200萬<br>召妓指南網站老闆囚18月

為妓女一條龍服務 三年勁賺1200萬
召妓指南網站老闆囚18月

【本報訊】網絡公司老闆聘用大量人手,經營色情網站Best161.com,每月收取妓女及男妓600元替他們在網上宣傳,供尋歡客按圖索驥,變相成為召妓指南,三年間賺取1,200萬元。淫網老闆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18個月,六名負責攝影及運作的員工,獲輕判社會服務令180小時及罰款兩萬元,成為同類案中首次有員工遭定罪判罰案件。警方呼籲正在求職的青少年,小心選擇工作,以免誤墮法網。 記者:陳詠詩

七名被告依次為陳育斌、黃子榮、林耀聰、關啓昌、李耀強、郭安達及周積盈,年齡31至49歲。
首被告曾赴英國修讀機械工程,法官認為首被告於案中顯然是網絡公司老闆,負責網站運作,並招聘其他被告,第二被告負責設計網頁,第三至五被告替妓女拍照,第六被告負責相片後期處理,第七被告負責網頁運作。

每月純利10萬元

法庭曾於05年就首宗同類案件判刑,判兩名淫網搞手緩刑,而本案犯案時間由03年2月至06年5月,首宗案件其間已判刑,法官認為被告不應辯稱對法律無知,並指本案嚴重,規模龐大,歷時逾三年,證據顯示曾有大量妓女使用網站服務,每月純利達10萬元,其間曾有650萬元存進首被告戶口,相信為廣告收入。
法官更指,替妓女宣傳可阻止妓女繼續地下工作,但香港社會較保守,不容妓女賣廣告。英國曾修例准予妓女賣廣告,致賣淫事業大規模運作,而在港賣淫的多為內地非法來港女子,替妓女賣廣告的做法,可能令背後的犯罪集團繼續隱藏犯案。

除首被告陳育斌(右一)被判囚外,其餘被告(蒙面者)均判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6000元開辦網站

案情指,警方自05年起監察色情網站Best161.com,並展開「煉鋼師」行動,終拘捕七名被告。被告警誡下表示,淫網生意由首、次被告成立,他們與另一人各付3,000元作本金,向妓女提供一條龍式廣告服務,上門替妓女拍艷照及索取營業資料,然後將照片及資料上網,每月收費600元。
案件編號:DCCC67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