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解案污水渠撿少女肉碎

肢解案污水渠撿少女肉碎

【本報訊】16歲少女王嘉梅被殺及肢解案,涉嫌謀殺的23歲胖漢,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控方繼早前指胖漢性交時殺死少女外,昨又指警方在胖漢住所的污水渠內發現與失蹤少女DNA脗合的人類肌肉組織,案件押後至7月24日,等候化驗所報告、警方繼續調查及律政司指示,胖漢還押監房看管。

證人認出被告

現年23歲的被告丁啓泰報稱商人,暫毋須答辯,上周五初次提堂時,控方指被告在犯案後將事告訴一名友人,故要安排其友人進行認人手續,控方昨指被告友人已在認人手續中,將被告認出。
丁啓泰被控於今年4月27日,在深水埗石硤尾街仁發大廈住所內謀殺王嘉梅。王的家人上月29日報警指王不知所終,警方翻查王的手提電話紀錄,發現被告是王生前最後聯絡的人,於是拘捕被告,被告承認於4月27日帶王到其住所,與她性交時將她殺死,警方在被告住所內發現血迹,與王的DNA脗合,又多次派員到大廈附近沙井打撈證物,及派出飛虎隊潛水員到碼頭對開海底搜尋王的屍骸。
案件編號:KCCC27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