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按照現行公務員薪酬調整政策,低層公務員的加薪指標若低於中層公務員,政府便會拉高低層公務員的加薪幅度與中層看齊。據了解,公務員事務局正研究取消有關安排,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諮詢小組下星期將開會商討。一旦落實取消,估計超過20,000低層公務員受影響。
二萬低層受影響
去年中、低層的加薪指標分別是4.62%及3.91%,結果政府將兩類公務員的加薪幅度劃一為4.62%,低層公務員薪酬變相拉高0.71個百分點。若今次政府繼續按照慣例,低薪公務員的加薪幅度將由原本3.9%,大幅調高至5.28%,再變相拉高1.38個百分點,便連續兩年累積拉高了2.08個百分點。
據了解,行政會議早前已通過每六年進行一次薪酬水平調查,比較各級公務員與私人機構僱員的薪酬,若差距在正/負5%範圍內,公務員薪酬便毋須修正。
下一次薪酬水平調查將在2012年,若低層公務員沿用拉高加薪安排而獲得額外薪酬調整幅度,累積的加薪很可能令低級公務員薪酬超過私營市場薪酬正/負5%範圍,低層公務員屆時要減薪的可能性將會高唱入雲。政府下星期將諮詢公務員團體意見決定是否沿用現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