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每日約一少女墮胎

去年每日約一少女墮胎

【本報訊】本港少女越來越早熟,去年有326名18歲以下未婚少女進行合法終止懷孕,即幾乎每日都有一名少女墮胎;她們平均年齡只有16歲,情況令人關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表示,根據衞生署數字,07年有326名18歲以下的未婚少女合法終止懷孕,事主平均年齡為16歲。數字雖是過去五年最低,但也幾乎每日都有一名少女墮胎。

未婚媽媽平均16歲

此外,根據統計處從入境處為嬰兒進行出生登記時所收集母親婚姻狀況資料發現,去年有137名少女未婚生子,未婚媽媽的平均年齡僅16歲。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表示,墮胎少女數字偏高,反映她們不重視小生命之餘,學校及家長都沒有灌輸正確的性教育。蔡指,絕大部份少女對於男方要求性行為時都不懂拒絕,建議她們盡量避免與男方單獨共處,減低未婚懷孕風險。
勞工及福利局表示,今年度已增撥1,400萬元加強服務人手及設施,未婚懷孕人士如決定放棄子女的撫養權,社署會為小孩尋找合適領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