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名青少年深夜流連街頭,其中二人竟建議尋找流浪貓虐打,並亂棍將一頭黑貓打死,棄屍溝渠,二人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虐畜及煽惑他人虐畜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昨斥被告行為令人惡心,常人不會以殺貓取樂,判二人入獄三至四個月。 記者:蔡曉楓 姜偉康
「生命無價.不分彼此」活動籌委會昨於判刑後,帶同橫額在法院外示威,高叫「司法無效,公義死亡」,並設祭壇悼念案中被虐殺的「黑妹」。發言人黃繼仁昨表示判刑過輕,按歐美地區的案例,一般判處入獄半年至九個月,「我哋想傳達動物嘅生命都係好寶貴嘅信息,但係今次判刑反映唔到嚴重性」。
裁判官判刑時指首被告謝榮偉(24歲)的罪行嚴重,令人惡心,過往有暴力案底,正常人不會以殺貓取樂,為反映作出不文明行為的後果,判以入獄四個月;次被告梁兆東(19歲)則未有即時制止,反而參與其中,考慮他年輕及初犯,判入獄三個月。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的家人在日本生活,希望法庭不要判被告入勞教中心,以免他錯過今年10月回日本更新簽證,雖然被告罪行嚴重,明白法庭會考慮公眾利益判以被告監禁,但希望讓被告一家團聚。而次被告的報告評價良好,指他沒有心理問題,已深感後悔,明白動物應受保護,將有社工跟進其個案,希望獲判緩刑。
案情指,今年3月5日凌晨1時45分,一名街坊被噪音驚醒,望出窗外發現兩名青年追打一隻貓,一群青少年跟隨及圍觀,於是報警。警方到場發現貓屍棄在溝渠,找到涉案青少年,查問下首被告及次被告承認用木棍虐打貓兒。驗屍報告指貓兒頭部凹陷,因頭部重創致死。
女友人踢爆惡行
首被告向警方表示,當晚他欲逗涉案黑貓玩耍,但牠跳到其身上,惹怒首被告,於是與好友次被告拾起木棍打貓,其後發現貓兒死亡,將牠丟棄溝渠;但同行一名少女則踢爆首被告說謊,她指當晚一行十人在案發地點感到無聊,首被告得悉附近有流浪貓出沒,與次被告提議尋貓虐打。
案件編號:ESCC12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