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餃涉藏玻璃酒樓即毀證<br>食客:差啲刮到條脷 八月花:係保鮮紙

蝦餃涉藏玻璃酒樓即毀證
食客:差啲刮到條脷 八月花:係保鮮紙

【記者白琳報道】美心集團旗下走高檔路線的酒樓「八月花」,疑出售含有玻璃碎的「有料」蝦餃。有市民昨日趁母親節到該酒樓飲茶時,發現蝦餃內藏有一吋長的玻璃碎,險些刮傷舌頭。事後酒樓拒絕把「有料」蝦餃交還投訴人。八月花則向本報辯稱異物為保鮮紙。
彭小姐致電本報投訴稱,昨午與丈夫及數月大的兒子到又一城的八月花酒樓慶祝母親節,點了包含六款小點的「雀籠點心」。她進食其中一顆蝦餃時發現內藏異物,「咬落去差啲刮到條脷,𦧲出嚟發現係玻璃。」

玻璃呈三角形一吋長

該塊三角形玻璃長約一吋,非常鋒利。職員接獲彭小姐查詢後,即把蝦餃拿回廚房,事後拒絕把「有料」蝦餃交給彭小姐。她遂致電食物環境衞生署熱線投訴。「我係後生女,如果老人家食咗咁點算?有乜理由消滅證據?好無賴!唔係錢嘅問題,係條氣唔順。」
八月花副經理譚先生向本報承認上述蝦餃確藏異物,但非玻璃碎,而是用於覆蓋蝦餃餡料的保鮮紙,「我哋啲蝦餃係人手包,可能師傅唔小心包咗落去。」事發後酒樓向彭小姐即時道歉,更停用該批餡料及下令總廚檢討事件。對於彭小姐指酒樓「消滅證據」,他辯稱同事把蝦餃拿入廚房後,剛巧有人清潔時一併丟掉,「師傅擺埋一邊,咁啱清潔阿姐收緊嘢。」

酒樓送2000元現金券

不過,彭小姐得悉酒樓稱異物為保鮮紙時大感錯愕,「佢當時冇咁同我講過,篤落去硬㗎喎,點會係保鮮紙?」八月花發言人向本報回應稱,有關異物為塑膠物料,有可能是保鮮紙,正調查事件。酒樓昨日並無接獲同類投訴,相信今次是個別事件。為表示歉意,酒樓已免去彭小姐當日的賬單,並贈送2,000元現金券。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就算受害人缺乏物證,投訴也有可能成立,「睇個官信邊個,如果拒絕交出證物,疑點又大啲。」他指若食物內藏玻璃,就算受害人沒因此受傷,也可向食肆追討,「有冇受傷都好,呢啲嘢根本唔應該存在喺食物。」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已收到有關投訴,署方會作出適當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