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在兩會之前,香港幾個商會聯合在報章上刊登全版廣告,要求中國政府在準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時,考慮合同法對用人單位所構成的巨大壓力,希望能做到勞資雙方平衡。上星期四,國務院法制辦網站終於公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全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疑似鐵飯碗條文受爭議
條例草案分為5個章節,包括總則、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勞務派遣特別規定和附則。5個章節一共45條,其中最備受爭議是合同法內「疑似鐵飯碗」的條文。這一次的條例草案內第3章第28條,詳細列明14種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部分包括: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定的;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另外,條例草案也針對部份僱主為了規避合同法而採用的勞務派遣方式,明確解釋和規定勞務派遣,只適合臨時、輔助、替代的崗位上,希望把勞務派遣員工數目,由已經增加到2700萬降至約1000萬。不過,能否阻止業務外包等的變種,則仍然有待觀察。
新草案未打破僵化關係
在條例草案上網諮詢公眾後,不出一天時間,已經有超過1500個意見在有關網站內提交。部份勞方埋怨政府向商家妥協,違背原來訂立合同法的精神,但同時也有資方表示對實施細則感到失望,因為條例草案沒有打破勞動合同法的僵化勞資關係,沒有給予用人單位更多的自主選擇權,和採用更靈活的用工方式。看來勞資雙方為了自身的利益,在這個議題上,還有一段時間的爭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