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我便喜歡動物,曾養過貓、狗、白老鼠、兔子、熱帶魚、烏龜、雀鳥、草蜢、螢火蟲和打架蜘蛛。每次去荔園,我都堅持參觀動物園,雖然那個動物園常飄着一股臭氣。長大了一點,我仍然愛動物,卻不再喜歡動物園,因為覺得困在鐵籠中的野獸好可憐。
直到那一年,三叔、三嬸和我同遊美國首都華盛頓,我對動物園徹底改觀。華盛頓的國立動物園佔地一百六十三畝。一百六十三畝是多大?一畝等於四萬三千五百六十平方呎,你自己算一算吧。
那裏的動物,有充足的地方奔跑跳躍。我不知道美國是不是天堂,但華盛頓動物園很可能是動物的天堂,有四百多個品種安居園中,包括大熊貓。動物園不收入場費,絕對值得花一整天遊玩。三叔、三嬸和我一起看老虎,管理員熱心地向我們介紹:「那隻在樹下休息的,是在動物園出生,性情特別溫馴,因為喝奶瓶大。」
三叔愛發問。他問管理員:「喝奶瓶大就會溫馴嗎?我老婆也是喝奶瓶大,為甚麼她一點也不溫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