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政府拒絕立法設立最低工資沒有違憲,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指,《行業委員會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酌情權,在適當時候訂定最低工資,但並無憲法責任必定要執行,遂將上訴駁回,並頒令梁國雄須支付訟費。
上訴庭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出,政府有用其他措施保障低薪工人問題,推行「工資保障運動」,並對任何建議及方案持開放態度,從無否決就最低工資立法,故駁回上訴。長毛對判決表示失望,更要為輸官司須支付訟費煩惱,坦言:「擔心只係冇錢(支付訟費),相信要畀幾十萬,我哋要籌錢。」他會先研究判詞,考慮是否上訴終審法院。
案件編號:CACV19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