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恩客疑案<br>X先生欲與鳳姐做情侶

勒索恩客疑案
X先生欲與鳳姐做情侶

【本報訊】已婚貿易公司職員X先生於兩個半月內,傾家蕩產向鳳姐借出逾230萬元,疑再遭對方勒索44萬元一案,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官不准被告露胸脯

X先生供述前因後果稱,對被告產生好感,希望雙方可以做情侶,初時他經不起對方苦苦相求,瞞着妻子從兩人的聯名戶口取出積儲借予被告,其後被告稱若事主不借錢予她打離婚官司,便不能還錢,他恐怕血本無歸,才逼不得已繼續借錢給被告。
現年42歲的被告陳瑞霞,被控於06年10月4日至12日,向43歲的X先生勒索44萬元。由於被告昨身穿超低胸上衣,露出大片胸脯,被裁判官命令她穿回外套才准繼續審訊。
案件編號:ESCC42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