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首次聘請核數師為60名立法會議員進行內部審計,揭發泛聯盟呂明華、民協馮檢基和勞聯李鳳英三人出現違規申報開支情況,並向立會議員提出八項開支申報指引。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接納有關建議,並同意將報告公開,加強公眾對議員的監察;期間立法會秘書處一度拒絕公開該份涉及公眾利益的審計報告,直到行管會介入,秘書處才願意向傳媒公開。 記者:林俊謙、莫劍弦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前日審閱由獨立核數師,為立法會議員進行的內部審計報告。報告列出三宗違規事件,包括代表工業界的泛聯盟議員呂明華,被指每月向立法會申請8,000元津貼,租用觀塘一物業作議員辦事處期間,未有按指引,申報擁有該物業的公司董事,包括他的女兒呂慧婷和他的議員助理蔡惠敏。
此外,民協議員馮檢基,被指以20,000多元公帑購買影印機後,未有在指定時間向立會申報開支。勞工界立會議員李鳳英,為員工續購勞工保險時,未有按指引規定,最少比較三間公司報價。
呂明華未作回應
報告提出八項改善申報指引,包括議員處理立法會與私人事務時應採取客觀標準,例如共用職員時,要以職員的工作時間表為依據;共用辦事處時要以樓面平面圖為依據。針對議員聘用黨友控制的顧問公司情況,指引就規定顧問公司須申報它們並非由有關議員所屬政黨控制或擁有等。
事件主角呂明華目前身處北京,暫時未回應事件。與他同屬泛聯盟的議員劉秀成指,呂今次舉動雖不涉利益衝突,也應盡快向公眾交代事件。馮檢基表示,立法會今年對議員的申報要求比過去嚴謹,令填漏表格的機會增加,日後會更加小心處理。李鳳英稱願為事件負責,「只能夠話今次係經一事、長一智」。
指只屬技術錯誤
行管會原決定將該份涉及公眾利益的報告公開,但立法會秘書處一度拒絕公開相關資料,直到行管會成員介入事件,才公開報告,以及交代涉事議員觸犯的違規行為。行管會成員劉健儀及曾鈺成均表示,會上有共識要公開報告內容以增加事件透明度,讓公眾進行監察,不明白秘書處為何一度拒絕公開。
行管會成員李卓人指,會上成員認為今次議員違規不涉利益輸送,只屬申報時出現的技術錯誤,認為公開報告後已具警惕作用,故行管會未有打算將事件轉交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跟進。
話你知:須有人投訴 才可作調查
今次呂明華違規申報事件,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無權處理,但若接獲任何人的投訴,就可以由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是否涉及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若調查屬實,委員會可向大會提交譴責動議,若動議獲三分之二議員支持,立會可以按《基本法》規定,罷免該議員。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工作,除了負責研究與議員申報個人利益有關的事項、考慮關乎議員行為的道德標準事宜、就與議員個人利益有關的事項提出建議,還包括調查涉及議員登記及申報利益的投訴,任何市民均可向委員會投訴議員操守行為。
最嚴重可經立會罷免
若委員會調查投訴,發現涉及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委員會可向立會大會提交譴責該議員動議,若獲得三分之二議員通過,立會可按《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罷免該議員資格。
立法會議員違規申報開支事件
呂明華
未有申報租用作議員辦事處物業,擁有的公司董事包括他的女兒和他的助理
馮檢基
以兩萬多元公帑購買影印機,未有在限期內提交開支申報表
李鳳英
為職員續購勞保,未有按規定最少比較三間公司報價
資料來源:立法會秘書處